1月16日,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月1日起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将进行上调: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
同时青岛还将对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两方面出台扶持政策:职工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