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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报”方式操作说明(2011年青岛企业使用)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0次)|时间:2012-01-06 00:22:23

一、企业范围和时间

1、“在线申报”方式仅处理单位职工在20人以下企业的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对参保人数超过20人的,进入“在线申报”模块时,系统会提示“企业参保人数超过20人,请通过‘邮箱方式’申报”。

2、“在线申报”的时间为201211215,每日600—2200

二、具体操作

1、如通过本站右侧【企业查询】快捷菜单下的【社保申报】

 

 

成功登陆社保申报的页面后,打开左侧【日常申报业务】菜单下【年度基数申报】

 

 

 

 出现当前单位需要申报的职工信息,录入缴费工资、手机号码后,点击【保存】按钮。

 

 

一般情况下,基数录入当晚系统自动将申报的基数导入到业务内网中,第二天不得再次修改。

2、保存完毕后,次日到申报页面查看审批结果。

3、申报审批通过后,点击【打印】按钮,出现打印界面,可以打印固定格式的花名册,供职工签字,并张贴公示。

三、注意事项

1、“在线申报”的参保单位,必须在线申报的缴费基数数据接收成功后才能通过系统打印《花名册》,缴费基数申报当天数据接收状态为“未处理”的无法打印《花名册》。

2、数据保存前必须录入所有人员的工资(必填项)、手机,一次性保存。

3、数据录入当天,接收状态为“未处理”时,可以进行修改,重新录入;数据录入次日,接收状态为“已处理”时,基数不允许再进行修改。若企业发现录入的基数有问题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窗口进行重新申报。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缴费基数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例为60%、80%、100%,申报比例后,暂用2010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9元/月)核定缴费基数并缴费,待2011年底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1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并补收差额。

5、参保单位基数申报期间有增减变化的,应先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申报接收成功后,才能进行本月的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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