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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单位如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0次)|时间:2012-02-29 22:28:45

新办企业招用职工后,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如下业务:

 

1、签订合同,办理招用手续。详见:新单位如何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2、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及当月人员保险增减业务。
用人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有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的《青岛市 年 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 (一式两份)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为职工办理社保增加业务。
上述业务,需于每月1-15日前,到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3、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
(1)未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的企业,需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或在青岛社保服务网下载《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 (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开户银行盖章并授权后,将其中一份送回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存。
(2)每月通过银行扣款后,企业须在三个月内到缴费账户开户行,凭银行账号或单位编号打印《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由银行盖章后作为财务记帐凭据。
(3)企业可以在我市15家国有商业银行任意一家开户或使用已开帐户办理“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15家商业银行名单如下: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深发银行;恒丰银行;民生银行;农信银行(华丰农村合作银行)。

 

4、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增减业务权限。
为简化业务流程,让用人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人员增减变化业务,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申请表》和《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承诺书》(以上表格可通过社保大厅领取或登陆青岛社保服务网网下载“HR家园--表格工具”模块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增减业务权限。
 

5、办理社会保险网上增减业务。
用人单位当月开通保险网上增减业务权限后,于次月起1-14日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dhrss.gov.cn),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中的【社保申报】功能模块,按照网上申报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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