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毕业生需持原单位解约证明、新单位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毕业证到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自2012年起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改派期延长至三年,三年内可改派两次。(具体流程请参照“青岛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流程须知”)
为方便青岛毕业生各项手续办理,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整理了相关政策供学生和家长查阅,市民也可拨打电话0532—68611001咨询。另外,毕业生可以到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泰山路35号)咨询、办理落户或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