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字〔2012〕32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做好2013年度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申报核定
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和方式、核定和缴费办法以及有关工作要求,按青人社字〔2011〕2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
(一)参保单位应于2013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申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采取在线申报或邮箱申报的,应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花名册报送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采取自助申报或诚信企业申报的,按原规定报送花名册。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3年1月20日以前申报本人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附件:2013年度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