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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分享网>政策解读>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转移条件是什么?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转移条件是什么?

来源:|点击(0次)|时间:2013-09-19 21:49:24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二)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三)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四)达到待遇申领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没有一个参保地缴费满10年的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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