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卡过渡期间,为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实行新老卡双系统同时运行。过渡期间,没有领取社保卡或未办理社保卡激活手续的,其原劳动和社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卡、特殊人员医疗账户卡仍可继续正常使用。
【青岛社保卡相关问题】
在职人员的,由参保单位统一领取后发放给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由原单位统一领取后发放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由养老金代发银行统一登记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的,由其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银行统一登记发放;离休人员由青岛银行总行营业部统一负责制作发放。
社保卡经办服务网点应自受理补换卡申请7个工作日内为持卡人发放新卡。
社保卡发行后,我市已发行的劳动和社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卡、特殊人员医疗账户卡应逐步更换为社保卡。更换前,劳动和社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卡、特殊人员医疗账户卡可继续使用,具体废止时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
社保卡号是每一张的序列号,社会保险编号是参保人员在参保登记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的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的编号。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重点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持卡人可持卡到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诊,对于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兼顾普通门诊医疗,对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适当兼顾意外伤害门诊。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重点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不建立个人账户,所以居民卡不可以在药店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