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单位:
6月,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贯彻青劳社〔2005〕123号文件,介绍了青岛市内3区代扣代缴社保费成熟做法,部署全面推进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业务。会后,我区开始试点,已经成功。
实行委托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业务,能确保社会保险费直接缴费入库,无需代理单位经手社会保险费,降低了社保费流动风险,确保了社保费安全;同时,大大减少了各代理单位的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原邮政储蓄模式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自愿选择委托交通银行进行代扣代缴;对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交通银行进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