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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理?

来源:|点击(0次)|时间:2017-09-22 21:28:40

员工擅自离职,是目前很多企业都普遍存在的棘手问题。所谓擅自离职,也就是员工在未向公司做任何说明、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的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当员工擅自离职时,HR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查清事实 取得证据

单位对职工所犯错误的事实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并且对所取得的证据要严格审核,以保证确凿无误。结论材料应与本人见面,允许其申辩,如确属于事实不符,应当纠正。

例如:员工签字确认的原始手工考勤;电子考勤;企业内部视频录像;与员工的通话录音具体到时间、旷工原因;单位如果以门禁卡作为考勤记录并以此为惩罚员工旷工之依据,则应当事前制定相应的书面规章制度,并公示或者告知员工。

二、发出书面通知

单位可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挂号信等形式),表明员工已经有多少天无故未到岗上班,限定员工在某个时间内回单位报道,否则将按旷工处理,单位将依据规章制度某某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终止)程序

给员工下发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需注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事由)。应首选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如若本人不在,交由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法律视为无效。

 

如何防止员工擅自离职的情况出现?

1. 制定规范完善的企业人力资源规章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规章制度中应当明确: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完相关的交接工作、离职手续,方可离职。同时,制定《员工手册》是必不可少的。

2. 制定详细严谨的《员工入职申请表》

表中要求员工填写部分,要包含员工联系方式、现住址、身份证住址、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紧急联系人联系住址等。

员工面试、入职前,HR应当让其明确填写以上资料,并注明当以上员工资料、通讯方式、地址等发生变动的时候,员工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责任有员工本人负责。以上内容,并应一并体现与企业《员工手册》中。

3. 明确规定员工擅自离职的赔偿范围

在企业人力资源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中,应明确规定因员工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应予赔偿并约定赔偿的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下列损失:

①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②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③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④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 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在有必要的时候,企业应当在员工入职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特别是针对一些特殊、敏感、容易接触到公司机密、技术的部门、岗位的员工。

同时,应当在企业人力资源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之中,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明确员工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使其在离职后仍然负有对企业商业秘密等的保密义务;

5. 设计具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制度

在薪酬制度方面,渐进式、具有吸引性和增长空间的薪酬设计,能加强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同样,良好的企业福利,也能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6. 加强对员工的背景调查

考虑加强对员工的背景调查(包括学历、身份证等),选择适合、符合本企业企业文化的员工。

相信通过规章制度的完善,应急处理操作的学习,HR们在遇到员工擅自离职的时候,都能得心应手的妥善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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