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自派遣之日起1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由外市就业单位改派至本市就业
1、原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若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派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的不需证明)。
2、新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审核后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在五市三区的须经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盖章。
所需材料: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新接收单位网上就业协议书、一寸彩照4张、身份证复印件等
3、毕业生持以上材料到市毕业生就业处办理审核手续后,到原单位(或原籍人事局)所在地级市人事局办理改派手续。
4、之后毕业生将改派后的所有材料交到公司,公司负责办理到派出所落户并做好档案转移接收工作.最后通知毕业生领回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