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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抓紧办暂住证

来源:半岛网(09-02-27)|点击(0次)|时间:2009-02-27 22:35:07

市公安局副局长姜集喜昨与新市民网谈时提醒:办证后可享受多项市民待遇

   外来人员来青办理暂住证后,可享受多项市民待遇;如不办暂住证,公安机关将处以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2月26日上午,市公安局副局长姜集喜通过网络与新市民进行了交流,提醒外来人员尽快办理暂住证。

    在 2月26日上午举行的网谈中,一名网友咨询外地来青人员是否可以不办理暂住证,不办会有什么后果?市公安局姜集喜副局长表示,根据《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规定,不申报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的,公安机关可处以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办理暂住证后,可享受办理住房贷款、购车挂牌、汽车驾照,以及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等多项市民待遇。

    其实,外来人员申领暂住证很方便,只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育龄妇女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带上三张一寸近期照片,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即可办理。办证不收任何费用,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应主动到派出所重新申领。

    另外,公安机关还推出了便民服务措施,如果办暂住证一次人数超过十人的 ,可提前与辖区派出所联系预约,民警会到现场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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