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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 严查只拿补贴不上岗行为

来源:新闻网(09-03-10)|点击(0次)|时间:2009-03-11 07:43:16

   最近,市劳动保障局接到一些群众反映,有些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困难人员不能上岗,有些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时间不饱满,还有些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到了规定期限也不愿意退出岗位,还继续从事公益性岗位。记者从青岛市劳动保障局获悉,青岛市将对市内四区1.4万个公益性岗位进行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从业人员上岗难、管理难和退出难的“三难”问题。

    三项检查解决“三难”问题

     对此,市劳动保障局高度重视,近日,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安监局及市内四区劳动保障部门联合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公安协警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安全生产协管员以及社区公益性岗位进行规范整顿,重点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检查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数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从事非本岗位职责等情况;

    二是检查公益性岗位是否存在有岗无人及在岗人员是否从事非本岗位工作等情况;

    三是检查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考勤考核不严、工资发放不实等现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责成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对只拿政府补贴不上岗工作或工作时间不饱满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在公益性岗位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的,市民可拨打市劳动保障民生服务热线12333进行举报。

    今年我市新开发公益性岗位5000个

    2009年,全市将新开发公益性岗位5000个(市内四区3000个,五市三区2000个),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市内四区新开发的3000个公益性岗位,主要由各区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开发一些保洁、保绿、保安等社区公益性岗位。五市三区的2000个公益性岗位,主要由各区市围绕当地城市建设和管理进行开发,对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工资补贴,工资补贴标准由区市自行确定。(记者 任俊峰)

    相关链接:

    1.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通过给予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方式,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劳动的一种就业岗位。目前,青岛市公益性岗位共有1.4万个,分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直接开发的公安协警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安全生产协管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目前,市内四区从业人员约7200人;另一种是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保安等社区公益性岗位,目前,市内四区从业人员约6800人。

    2.公益性待遇。对市内四区从事公安协警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安全生产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800元工资补贴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补贴;对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等社区公益性岗位,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150元的工资补贴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一年左右。

    3.公益性岗位期限。按照我市规定,公益性岗位主要安排“4045”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失业人员等九类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为每周28小时,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为每天4—6小时;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家庭生活困难、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延长补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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