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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最低贷款额度由5万调至10万

来源:财经日报(08-12-24)|点击(0次)|时间:2009-03-12 22:53:10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我市小额贷款人员的范围和贷款额度。新政在原本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员的基础上,又将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人员、境外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并且,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20万元提高到10~20万元。

  创办企业贷款额度10万起步
  通知指出,凡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人员,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申请条件从事个体经营或境外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万元以内,提高到5万元以内(含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
  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20万元提高到10~20万元。其中对吸纳失业人员5人以下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对吸纳失业人员5人(含5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吸纳失业人员数量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为准。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取前12个月按月付息,后12个月按月还本付息方式还款,其中,一年期以内贷款可以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款的方式。
  从事微利项目财政全额贴息
  据了解,此次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微利项目的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将微利项目的范围扩大至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政策规定,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
  此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依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用房屋抵押、保证人担保等。其中,抵押房屋要求产权清晰、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保证人担保可以由具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提供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需1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需2人担保。担保人之间为无限连带责任。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
  小额担保贷款审批程序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市内四区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创办企业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担保的贷款,由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贷款担保并与贷款申请人、保证人办理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审核通过的,对申请人作自谋职业管理,申请人和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未通过审核的,经办银行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向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反馈办理情况。
  五市三区小额担保贷款提报材料及审批程序,由各区市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小额担保贷款提报材料
  1.从事个体经营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申请人本人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或在人力资源“一卡通”系统中确认是自谋职业状态);
  ③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残疾人需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伤残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随军家属应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其他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反担保证明;
  ⑷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境外就业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反担保证明;
  ⑶与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和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方面的有关协议和合同;
  ⑷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创办企业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申请人本人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残疾人需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伤残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随军家属应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和《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还贷能力报告;
  ⑸对创业1年以上的企业,需提交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⑹反担保证明;
  ⑺验资报告;
⑻贷款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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