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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0次)|时间:2009-11-25 15:51:2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应进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具体步骤如下:

  ⒈用人单位进行网上备案前,首先要填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即可办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可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部门领取,也可从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⒉在取得劳动保障部门的授权后,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选择“我的办事大厅”或“单位办事”栏目,录入劳动保障部门授权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按照网上备案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备案信息即可完成。为了确保信息备案无误,用人单位可选择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内的网上备案查询模块,查看备案信息是否成功。 

  ⒊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劳动合同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进行网上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网上备案。

  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查,其中市行政审批大厅劳动保障窗口负责驻市内四区中央、省、市属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工作,市外企服务中心负责驻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工作,市内四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其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工作;五市三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工作。

  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备案并在3日内办结;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2日内将存在的问题通知用人单位,并指导用人单位修改。各用人单位应对未通过的备案信息进行修改,并于2日内重新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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