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下午,山东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我省将大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300元、2000元和1800元。
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村民生。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今年将大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东、中、西部地区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300元、2000元和1800元,大大高于去年每人每年1400元的水平;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较去年提高40元。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确保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力争到2015年全省扶贫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00元,2020年提高到4600元。此外,我省还将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土地管理制度、金融服务体制、农产品流通体制,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始终维护农民权益,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始终尊重农民意愿,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三农工作领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