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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青岛社平工资等数据发布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0次)|时间:2012-04-08 22:35:30

45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通知,青岛市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即社平工资)为2730元,与2010年月均2379元相比,增幅14.8%。青岛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工资指导线、青岛公积金缴费基数、工亡补助金等,都会根据最新社平工资来调整。

《关于使用2011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数据的通知》中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数据 ,确定使用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作为2012年本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发基数 2010年度,这一数据为19109元,与之相比,增加2701元。

青岛市自201231日起再一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全市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950元调整为1240元、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5元、9.8元调整为13元、11元。

其中,驻7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4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2.7% ;驻5市(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调整为1100元,增加150元,增幅为15.8%

根据青岛市统计公告,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32763元,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13651.25)20%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即2012年度为2730元;下限分别按照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和5%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即2012年度分别为七区54元、五市46元。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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