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青岛新生儿家长办理医保提供借鉴,青岛社保服务网梳理了办理医保的经验,形成了一份详细的青岛市新生儿居民医保办理攻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规定】
根据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及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待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即可纳入医保报销;超过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经办机构】
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时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医保卡则到其上级主管部门领取。
【经办流程】
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户口簿(含新生儿落户页);
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这项可以没有,独生子女可多报销5个百分点)
年缴费标准40元。(第一年交50元)
【缴费时间】
根据新的规定,自2010年起每年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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