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医保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因危重疑难疾病,受青岛市定点医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需异地转诊治疗的,可申请办理异地转诊。
由本市具备转诊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填写《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资格审批表》提出转诊意见,参保人或家属携带转诊单及患者社保卡到福州南路8号一楼大厅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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