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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计划延长医保缴费年限至15年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0次)|时间:2012-08-16 00:41:49

 

89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公布经过初步修改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再次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与现行条例相比,该《条例》将缴纳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的年限,从10年延长到15年,并首次明确参保对象应覆盖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居民以及非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条例》实施前的参保人员,其最低缴费年限仍按原规定10年执行,《条例》实施后的参保人员,其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居民将不再需要缴纳费用并享受对应的医保待遇。

这意味着,在《条例》正式颁布后参加医保的居民,需要比原规定多缴纳5年的医保费用,才能享受终身有效的医保待遇。而广州市数以万计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在校学生,也都将被强制纳入社会医疗保险。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之所以调整医保缴费年限,是因为随着医疗物价标准的调整,以及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寿命的延长,广州市退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这将加大医疗保险统筹金的支付压力。

据广州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负责人介绍,在2008年广州市居民医保政策出台前,缴费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测算,2008年实施后基金收支平衡,结余4467万元。但此后,随着国家调高医保待遇标准政策的出台,医保参保人数也未达到预期的规模,使得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从2009年起已开始出现缺口。

截至目前,广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人数达258万人,但实际缴费人数仅为138万人。对于遵循现收现支和互惠共济原则的医保基金来说,这种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人数和缴费人数不对等的结构,无疑埋下了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的隐患。

广州市人社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广州市2010年居民医保基金实际缺口达1.3亿元的消息。市人社局表示,基金缺口目前由广州市财政兜底。但在现行医保缴费政策下,缺口有越拉越大的趋势。

而在720日,广州市社保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希望能在缴费年限不变的情况下,将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分别提高40元、520元和500元。

这一调高缴费标准的打算,因众多市民的反对而作罢。但迫于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现实压力,广州转而寻求缴费年限的延长。

事实上,广州延长缴费年限的做法,在省内已有先例。此前,深圳市公布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也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作了延长的规定,深圳市社保局给出的理由,同样也是基于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考虑。

然而直到现在,争论数月之久的深圳市的医保新政仍未正式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也于7月底再次召开研讨会,就还在修订过程中的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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