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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0次)|时间:2013-01-24 12:04:23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

最高院:恶意欠薪数额较大判三年。认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最高可判三年。

最高院:恶意欠薪造成严重后果判七年。恶意欠薪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或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进行暴力威胁的,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什么是劳动报酬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什么是逃避支付

·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逃跑、藏匿的;

·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什么是数额较大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什么是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除外。

什么是责令支付

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什么是造成严重后果

·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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