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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分享网>办事流程>社会保险>青岛在职职工死亡养老账户一次性支付

青岛在职职工死亡养老账户一次性支付

来源:|点击(0次)|时间:2013-09-17 22:53:46

办理依据

劳办发【1997116

办理条件

企业在职职工死亡。

◆申请材料

1、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火化证、火化单、死亡证明任意一证明的原件;

2、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

(不变)

◆办理期限:每月10-20日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机构

青岛市黄岛区市民服务大厅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待遇审核窗口

◆备注

    对以上公示的办理事项,我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权限、程序受理。凡符合条件的办理事项,我窗口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质询权利。

◆监督电话:86130700

◆所在部门:青岛市黄岛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联系电话:0532-86162329

E-MAIL:jnslbsyc@163.com

◆邮编:266400

◆受理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大厅三楼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8516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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