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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008-11-11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0次)|时间:2009-01-15 21:11:44

经过近一年的系统开发,我市从即日起向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据了解,该项业务将首先在市南管理处、市北管理处和李沧管理处试点,然后向全市推广。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合作,在青岛市范围内发行的联名卡,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具有银行借记卡全部金融功能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支付工具,是集个人储蓄、结算、消费与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支取转存、还贷等功能于一身的多功能联名借记卡。目前分为公积金龙卡和公积金太平洋卡两种,分别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青岛分行和交行青岛分行联合发行。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哪些功能?
1、银行借记卡的全部功能。
存取款、消费、转账、汇款、代收代付、证券交易、购买基金国债、理财、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所有金融服务功能。
2、住房公积金存款、贷款账户信息查询
持公积金联名卡可以在建行青岛分行所有自助服务终端(BSM)或交行青岛分行所有自助通设备(EBRS)上及登陆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和拨打建行95533电话银行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计息明细和账户余额,有公积金贷款的持卡人还可以持卡查询贷款还款明细和贷款余额。
3、住房公积金批量划付功能
为方便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贷,支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须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批量划付公积金的申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还款支取的有关规定计算申请人应该支取的公积金,在约定时间集中划付至借款人名下的联名卡中,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支付功能
对于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核准后直接划转至职工本人的联名卡。持卡人可在全国建行或交行的网点和ATM支取现金。
5、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卡功能
以联名卡作为还款卡的借款人,按约定将月还款额在还款日前足额存入联名卡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在还款日按照约定从该卡中扣款。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查询操作流程
柜台查询:持卡人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柜台查询到联名卡账户内详细信息,银行柜员将查询结果告知或打印给客户。
自助设备查询:在银行自助设备上插入公积金联名卡,按照屏幕提示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网上银行查询:个人登录建行网银或者交行网银,按照网站提示操作,输入密码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开通的意义:
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与银行金融业务的有机结合。联名卡在银行借记卡的基础上,增加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各项功能,有效的借助金融平台实现了服务升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联名卡既可以办理银行卡业务,又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划付等业务,一卡多用,方便快捷。而且此卡市民可终生持有,每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等业务不必重新办理新卡。
 
革新了住房公积金支取方式,节约了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改过去“提取公积金、领取银行存单、银行取现金”的做法,将职工支取资金直接划入联名卡,凭卡可以在全国所有建设银行或交通银行网点支取现金。同时具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签订了支取划付协议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照约定将职工本人及配偶还贷支取的住房公积金定期划付至公积金联名卡用于偿还贷款,改变了“每年凭借款合同支取资金、银行取现金、再存入公积金还款账户归还贷款”的做法,省去了很多麻烦。
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查询渠道,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加公开透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充分发挥了银行网点覆盖面广、自助终端多、网上银行方便的优势,将住房公积金查询扩大到银行网点柜台、自助终端和网上银行。而且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各类数据。这一举措在方便市民查询的同时,也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确保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联名卡由职工个人保管,凭密码支取资金,单位经办人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后,资金直接打入职工本人联名卡中,省去了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本人的环节,有效避免了资金转移过程的风险,极大的保障了职工资金安全。
办卡免费,最大限度让利于民。目前银行借记卡收费是每张借记卡每年收取年费10元,新开卡收取工本费5元,卡日均账户余额低于300元的每年收取账户管理费12元。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交行协商,两家银行均为市民减免上述费用,最大限度让利于民。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咨询
市民如果想了解如何办理联名卡或者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如下电话进行咨询:
建设银行:95533
交通银行:95559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3876699
 
相关链接: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启用前后对比
案例一:
张某于2008年11月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20万元期限为15年的公积金贷款,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张某在贷款期间可以持借款合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联名卡前的支取流程:
1、张某的贷款入账后向本人所在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
2、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及张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统一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支取申请。
3、经核准支取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公积金经办人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书》并退回张某的借款合同原件。
4、公积金经办人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确认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申请开具张某的银行存单。
5、经办人将张某银行存单交付张某。
6、张某去银行支取现金用于归还贷款。
办理联名卡后以支取划付方式支取公积金偿付公积金贷款流程:
张某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申请支取划付业务。贷款入账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根据张某的年度还款额计算可支取金额,并在约定时间集中划至借款人张某的公积金联名卡内。张某的公积金支取将无需通过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案例二:
张某未办理联名卡前如果想实时查询、打印本人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及贷款账户信息时只能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柜台办理。
申请公积金联名卡后,张某在上述查询方式的基础上还将可以持联名卡到开卡银行自助终端、网上银行及网点柜面查询、打印公积金账户信息及贷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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