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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机构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09-04-23)|点击(0次)|时间:2009-04-24 14:40:11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更好地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市劳动监察支队立足本职工作和岗位业务实际,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开展八项执法服务承诺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打造阳光执法、公信监察的形象。

  一、热情接待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耐心细致地解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权、规范用工管理;

  二、一次性告知劳动者投诉举报立案和用人单位办理年检等业务所需要的相关程序和材料;??

  三、严格执法,认真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及时查处和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四、文明执法,仪容整洁,态度和蔼,举止得体,语言文明,杜绝忌语,尊重行政相对人;

  五、公正执法,办理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可靠,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幅度适当;

  六、廉洁执法,不徇私枉法,不索取或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参与有损执法公正的宴请、娱乐活动;

  七、严守监察秘密,为举报人保密,不泄露公务中获取的被检查单位工资、福利等商业性秘密;

  八、限时办结案件,一般案件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在90个工作日内办结。

  以上执法服务承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青岛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监察室电话:85912335

  青岛市劳动监察支队电话:8079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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