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办理完毕青岛新生儿医保后,才生病住院,住院的时候直接提供新生儿医保卡,即可在医院享受报销待遇。
如果在办理青岛新生儿医保前,孩子就生病住院,那么办理好参保手续并取得医保卡(市南区在福州南路9号2楼取卡或者在参保街道取卡)后,带着最近住院的发票、结算明细、医保卡、出院记录等相关材料直接回就诊医院重新刷卡登记结算即可。
如果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尚未取名,住院发票姓名一栏所填写的为“谁谁之子(女)”,则在取得医保卡后除带上述材料外,还应带户口本到就诊医院修改发票姓名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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