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10日前,选择发卡银行
12月2日,社保局将通过企业邮箱向用人单位发送“关于发放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和“青岛市社会保障卡发卡协议”,同时,将上述材料发布在青岛社保服务网(www.qdshebao.com)上,供用人单位查阅和下载。规模较大的企业还将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进行寄送。
用人单位须在2013年12月10日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社保申报”窗口选择确定发卡银行,并将“发卡协议”送至发卡银行。逾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未选择发卡银行的用人单位统一指定发卡银行。
(2)根据社保局的发卡计划,做好新老社保卡换卡工作的组织、签约、领取等工作。
(3)如果没有领取到社保卡,可能是该部分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与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因非本市户籍而无法从公安部门获取照片信息,需要进行拍照。及时的提醒该部分员工查收青岛社保局向信息比对不一致的参保人员寄送《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表》。参保职工收到《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表》后,应尽快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核对和照片采集工作。(该部分人员大约17万)